滁州两级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明光召开

28.03.2016  16:55
 

  安徽法院网讯    3月24日,滁州市两级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明光法院召开,对全面推进和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滁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严法出席会议并讲话;明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骏到会并致辞;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及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上午,与会人员参观了明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矛盾调处中心,查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台账;实地参观了花园社区法官工作室及明南街道办事处法官工作室。明光市长余成林,明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骏陪同参观。

  下午,与会人员观看了明光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宣传片,明光法院、南谯法院作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经验介绍;滁州中院俞斌介绍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韩建设副院长解读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15”方案。

  陈严法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市“两会”、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及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在新形势、新起点上,全面推进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既是工作推进会,也是现场交流会。陈严法强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今年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法院要从三个方面来认识这项工作:一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贯彻上级精神的要求。要通观大局,审视大势,对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的战略部署认识到位,理解到位,贯彻到位;二是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破解法院现实难题的需要。当前案件持续高位运行的态势和法官员额改革两种情况交织,要通过改革破解难题,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提升审判质效;三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系统整合资源的需求。目前全市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一是形式多实效少;二是碎片多系统少;三是模式多创新少。要从整合资源、借力化解矛盾、真心缓解法官压力的角度,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版”。

  陈严法指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培育具有先进引领作用的纠纷解决理念,建设功能强大的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平台,繁荣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坚持顶层设计,着力构建“党政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工作体系。二是坚持把握底线,遵循司法规律,坚守法律底线;三是坚持整体联动,善于借助各方力量,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形成整体联动;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举措。

  陈严法要求,在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要把握四个关键词:一是“机制”,要强化机制对接,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贯彻好,认真抓好市中院“1+15”制度落实,在执行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二是“外力”,要注重借助外力,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形成化解矛盾整体合力;三是“平台”,要搭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为引进外力做好服务;四是“科技”,要利用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的契机,把信息化融入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过程中,依靠科技,提升工作成效。

  陈严法强调,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一把手”工作,从实际出发,抓好结合,统筹创新,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发挥司法资源作用,为建设平安滁州、法治滁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马骏在致辞中表示,明光将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并认真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实效,在宽度上拓展,在深度上挖掘,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为实现“环滁皆美”贡献明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