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多举措开展巡回审判便民利民效果好

03.03.2015  12:47
 

  安徽法院网讯  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使法院的司法资源得以更好的利用,真正起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定远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巡回审判范围,切实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健全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实现了法官与群众“零距离”的接触。

  一是加大领导巡回审判力度,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难度大且不宜判决的案件,分管院长主动参与巡回审判,借助其领导影响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寻找解决矛盾突破口,帮助当事人寻找双赢的利益平衡点,制定一套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和解方案,以便快速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加大巡回审判与矛盾排查化解相结合。积极选取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消费者维权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12个巡回审判点,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等巡回审判活动,有效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同时,在巡回审判中,加强与当地群众及基层组织的沟通交流,联合排查和调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的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大巡回审判与指导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巡回审理过程中,积极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处理,共同开展巡回审判的庭前准备工作及诉前、诉中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同时,认真做好对当地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

  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结合“六五”普法宣和法律咨询活动,加强对当地农村干部、基层组织和村民的普法宣传,促进百姓遵纪守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推行法官进农村、进社区为民实践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既把方便让给群众,又教育群众自觉守法和用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先后走访了22个镇、街道办、村、社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多份,并邀请农村干部和村民旁听案件,以案释法,收到“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并通过巡回审判的平台,积极与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配合协作,2014年至今先后在省、县级报刊和网站上发表相关宣传稿件550余篇,影响广泛,提高了该院的人民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