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法院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涉毒案件审理

04.02.2015  12:08
 

  安徽法院网讯      1月27日,临泉县人民法院在新投入使用的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毒品案件,人民陪审员柴红伟参加陪审,增强了司法透明度。

  庭审前,人民陪审员向主审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就相关专业知识详细做了“功课”。庭审中,人民陪审员从审判长敲响法槌开始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直至宣布休庭的全过程,聚精会神,悉心聆听,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对法庭细节给审判长以提醒。合议庭评议时,人民陪审员充分表达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尤其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案件的判决结果的社会影响等方面给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法庭经审理查明,韩永龙购买毒品准备运回连云港,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韩永龙携带现金、驾驶车辆到阜阳,尚未购买到毒品即被公安人员抓获,其运输毒品形态属犯罪预备,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合议庭当庭宣判,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庭后,人民陪审员用群众化语言和易于被告人家属接受的方式给被告人家属作了判后答疑。

  2013年以来,临泉法院按照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分批次进行人民陪审员的增选任命工作,人民陪审员数量已达到109名,已经超过在编业务部门的法官人数。人民陪审员参与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不仅扩大了审判的公开性,提升了司法透明度,使审判更加公平公正。而且进一步拓宽了民意表达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