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帮助当事人度难关

09.02.2017  03:31
 

  安徽法院网讯  为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展司法人文关怀。定远县人民法院2017年春节前依法对57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共对77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3万元,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近年来,定远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党组主动向该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司法救助金来源方面取得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的同时,也开通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强立案诉讼引导,立案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的相关政策,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详细讲解申请等事项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对减免缓诉讼费审批工作的效率。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内完成审核、上报和审批,最大限度保护特困当事人权益;拓展司法救助范围。结合审判实际,适当拓展司法救助范围,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权。在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的同时,将救助工作体现在上门立案、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方面,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对司法救助方式、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化。当事人提交申请后由案件承办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对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案件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案件,及时将结论告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作好解释说明工作,充分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