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法院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动员大会

08.02.2017  02:32
 

  安徽法院网讯    2月6日上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安徽省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由员额法官行使审判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审判权力运行真正回归司法规律的本质要求,蚌埠市禹会法院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葛继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葛继东就禹会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从五大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一是办案团队的组建和人员搭配;二是着手制定合议庭运行规则、裁判文书签发、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尊重和支持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行使职权;四是强化审管的扁平化管理;五是正确理解司法责任制,正确对待问责与免责。

  葛继东强调,员额法官必须办案,将员额法官全部充实到审判一线,这既是执行顶层设计,严肃政治规矩,也是对大家职业前景负责。同时要求就审判权运行改革要做到“三个转变”。一是推动法官向独立裁判转变。取消案件逐级审批,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成员共同签署裁判文书。二是推动院庭长从微观个案审批向宏观审判管理监督和直接办案转变。院庭长要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实时对案件进行动态监控、审限警示和督办。三是推动审委会由个案讨论向宏观指导转变。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提炼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的职能作用,以常见、多发类型案件重大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裁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