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法院发出首份适用新民事文书样式判决书

06.08.2016  09:04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8月4日上午,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告汪某诉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当庭向当事人送达了适用最新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判决书。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发布后,旌德法院发出的首份适用新民事文书样式判决书。

  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突出了不同审级特点,简化简易、小额、无争议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对裁判文书说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说理应当紧扣案件事实和法律争议,对证据采信理由、案件事实认定理由以及解释法律根据和案件事实具有法律上逻辑关系的理由等予以充分论述。

  最高院发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后,旌德法院积极组织各业务庭深入学习,逐条领会,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