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制定《关于为全县“三城同创”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15.07.2015  13:58
 

  安徽法院网讯        和县法院作为县委领导下的司法机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自觉性、主动性,把服务和保障“三城同创”活动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努力在践行司法为民上积极主动作为。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县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全县“三城同创”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努力为“三城同创”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县委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园林县城、卫生县城的工作思路,从五部分提出了法院为“三城同创”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20条具体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三城同创”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服务保障“三城同创”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立足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三城同创”活动。围绕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审判及执行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产生的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环境,保障乡村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体举措。三是参与社会治理,为“三城同创”活动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惩暴力犯罪,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推进平安和县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严格履行审判职责,推进法治和县建设;加强调解工作,创建“3+N”新模式,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健全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助推和谐和县建设。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三城同创”能力水平。优化诉讼环境,加快“三个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拓展便民利民渠道;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大信息技术手段运用,推动审判质效提升;强化机制创新,加强队伍管理,夯实人民法庭基础建设。五是保障“三城同创”措施到位。坚持领导班子“一线工作法”,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责任落实,强化调查研究,剖析法律问题,创新服务举措,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服务和保障“三城同创”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的制定落实,一是明确法院在“三城同创”活动中的定位,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二是着力强化法院司法审判职能,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三城同创”活动作出积极贡献;三是突出“三城同创”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法院制度的创新,探索化解纠纷解决新方式、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