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70岁大爷骑车撞伤80岁老太后拒赔 法院判其赔2万余元

07.08.2015  11:31

  80岁的李老太状告70岁的张大爷将自己撞伤,而张大爷则称是李老太自己碰到他后摔倒受伤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8月4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解开谜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李老太说,2014年6月份的一天下午,她像往常一样在自家门口遛弯,突然被张大爷骑的自行车撞倒,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治疗了27天,在此期间,张大爷仅支付了医疗费,此后便不再过问李老太的伤情及后续治疗,故意逃避侵权责任。故此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令张大爷赔偿其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4万余元。

张大爷则称李老太描述与事实不符,真实情况是自己骑车经过李老太家门前,下车与别人打招呼时,胳膊可能不小心刮了她一下,李老太是自己摔倒的,当时自己还主动给老太太叫了救护车,当日检查身体时就花费了5000多元,后又东拼西凑了26000元给李老太治疗。李老太现在又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无理无据,张大爷请法院依法驳回李老太的诉讼请求。

庭审之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承办法官听着两位老人家的描述,认为该案中肯定有一方存在说谎。为了查明事实真相,走完正常的庭审程序后,承办法官从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着手,并到事发地了解,终于抽丝剥茧,拨开迷雾查明了事实真相。李老太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关键证据即张大爷于撞伤李老太当日提交的书面材料中,称是自己撞倒的老太太,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但庭审中张大爷称是老太太逼迫自己写的,然而其又不能提交老太太逼迫自己的证据与理由。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承办法官又找到当日在该书面材料上作证的两位证人,经他们再次口述证实,的确是被告张大爷撞到了李老太。案件的谜底终于被揭开。

公民的健康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张大爷最终承担了该案的全部责任。根据李老太住院期间及后续治疗的各项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张大爷赔偿李老太各项损失21260.21元。(通讯员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张莉)

原标题:七旬大爷撞伤八旬老太 不愿赔

(实习编辑 朱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