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联手,跨省拘留老赖

02.12.2015  17:01
 

  安徽法院网讯  金寨县的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年在浙江省打工躲避执行。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和公安局联手跨省办案,将其拘留。

  2003年,家住金寨县的李某因经商向朋友刘某借款35000元。后来,李某以经商失败为由拒绝还款,刘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2005年9月23日,南溪法庭依法判令李某偿还刘某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李某随即外出躲避。十年后,刘某得知李某在浙江省生活,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溪法庭对这起十年前的旧案进行了执行,可是李某刻意躲避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15年11月15日,执行法官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询,得知李某很可能在浙江省江山市某镇的某木器厂上班。11月16日,三名法官和一名公安干警组成办案小组跨省办案,当天晚上7点多到达浙江省江山市某镇,办案人员顾不上休息直奔某木器厂进行观察。17日上午8点,办案人员来到某木器厂找到李某,当场对其采取措施并随即送往六安市拘留所。金寨县人民法院将结合李某认错态度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