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法院举行青年法官第一期法律沙龙

23.12.2015  17:22
 

  安徽法院网讯  “死者被甩出车外,身份发生了转化,不属于车内人员了,应当属于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

  “这个案件我认为不适用第三者责任险。因为在事故发生的瞬间,死者属于车上人员。他是在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被甩出车外,且原告方也没有证明死者是甩出车外后被车辆碰撞或碾压致死。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

  这是2015年12月14日下午绩溪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第一期法律沙龙的讨论现场,十五位青年法官正针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你来我往畅所欲言,阐述各自的观点,气氛十分热烈。此次沙龙的首倡青年法官不仅精心挑选了一起自己承办的疑难案件分享与大家共同探讨,还邀请了经验丰富的审判员进行指导。

  近年来,该院通过公务员招考的年轻干警越来越多,青年法官在“传帮带”作用之下逐渐撑起了法院审判工作半边天。为了打造一块交流专业知识,促进共同进步的法律阵地,该院青年法官在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自觉发起法律沙龙,在轻松欢快自由氛围之下,运用“头脑风暴”的方式探讨基层法官遇到的实际案例,研究当下社会热点背后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