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法院为校车驾驶员作法律知识讲座
22.06.2016 04:58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6月17日上午,旌德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该县白地镇,举办了一场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律知识讲座,该镇工作人员、村干部和白地、庙首两镇校车驾驶员在内的近四十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该院刑庭庭长周家青向广大校车驾驶员通俗地讲解了危险驾驶罪入罪的立法背景、犯罪构成、认定、该院“醉驾”案件审理情况及驾驶员朋友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等,特别对《刑法修正案(九)》中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将获刑罚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
该院院长秘宣宣在总结时指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需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危险驾驶不仅害人,还害己。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特别是校车驾驶员,一定要认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性,提高安全意识,在行车过程中时刻绷紧安全意识之弦,树立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意识。
讲座结束后,该院法官还来到白地镇街头,通过展示案例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加深广大群众对危险驾驶罪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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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2016 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