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区法院“三个三”加强代表委员联络机制

29.12.2014  15:57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不断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主动、经常、深入”的联络工作方针,积极拓展自觉接受监督的渠道,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有力推动了联络工作与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个到位”强化组织推进,构建联络工作新格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进一步完善联络工作网络和联络工作领导体制,一把手院长为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为具体联络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各业务庭加强联络意识,坚决克服联络工作仅仅是办公室一个部门任务的错误认识,积极主动地支持办公室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的信息和审理情况要及时报送办公室汇总,对案件及影响较大的审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或参与执行。三是督促考核到位。将联络工作融入法院总体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通报联络工作情况,作为部门和干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个主动”规范工作机制,推动联络工作新进展。一是主动与辖区内省、市人大代表联系,增强与人大代表联络的自觉性。该院党组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全年联络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对联络工作进行部署,将人大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等信息在内部网络上公布,使全院干警掌握人大代表情况,及时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二是主动将人大代表的来信,列入督查范围。切实做到“四个及时”:即由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及时填好拟办单、及时提交院领导批办、及时转交具体责任人,并抓好跟踪管理和情况反馈,同时,把人大代表来信等办理工作列入对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官业绩评价体系予以考核,确保在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要求的期限内办结并报送书面结果。三是主动完善健全联络工作机制。通过汇报工作、上门走访、庭审评议、面对面接受质询等多种形式,健全联络工作机制。为提高工作效率,还及时将信息汇编成法院工作简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发放,宣传法院工作情况,并促进其对法院建设给予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三个举措”强化工作实效,实现法院工作新突破。一是更新工作理念。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抓住代表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中的实质性问题,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条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依法办理,落到实处,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二是改进工作方法。通过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开展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零投诉、零信访”的良好成绩;积极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摒弃就案办案观念,拓宽服务经济领域;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营造普法育人氛围。三是提升素质能力。公正廉洁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务实外部监督效果。对于党委、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社会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绝不护短遮丑,加大惩处力度。通过加强外部监督,切实改进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公正高效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