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

21.08.2014  09:18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检查《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安徽广播网8月21日讯(记者:陈晨) 昨天(20号)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检查《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常委会委员吴平:“成绩不少,但困难也不小。比如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门槛偏高,律师取证较为困难,申请令通道不畅,经费得不到保障,影响办案质量和受援人的权益。”

  就如何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常委会委员李维勇:“政府要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基本公用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真正关心弱势群体,关心因为家庭生活困难而打不起区区官司,而得不到法律有效援助的人。”

  常委会委员吴斌:“重要的问题是法律援助应该扩面提标。可以降低门槛,把其他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要调动律师参与法援的积极性,提高法援律师的补贴标准。”

  常委会委员庄立权:“法律援助的人员问题,没人干不了事,能不能有个具体措施通过购买服务、聘任来解决这个问题。”

  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目前,法律援助的宣传存在形式单一、覆盖面不广等问题,法律援助的宣传广度也有待进一步拓展。常委会委员张东安:

  “一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地方政府对法援工作的重视度还是有限的,没有摆到应该摆的位置。第二个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加强案例的宣传,多方面的推介,要让群众知道有这个途径可以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