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强化法庭调解职能 积极发展便民诉讼

26.01.2015  16:13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法院许岭人民法庭将维护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放在工作第一位,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

  树立全程调解理念。许岭法庭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将调解贯彻到审理全过程,以调解促和谐护稳定。该庭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原则,耐心、细心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寻求矛盾的突破点,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对于矛盾不大、当事人只是在气头上的婚姻案件,了解基本情况后,为当事人剖析矛盾,将冲突扼杀在萌芽状态,说服当事人不起诉;对于经济类案件,在立案时,尽可能向原告了解清楚其诉求及其主张的事实依据,向被告发放民事起诉状副本等通知时,主动倾听被告的答辩,通过与原被告双方的沟通,达到对基本案情的掌握,找准双方矛盾的焦点,从而在原被告之间搭起善意而有效沟通的桥梁,为调解案件奠基;对于交通事故案件,将原告的赔偿要求与被告一一核对,计算出各方能够接受的最值,从而有效调解案件。

  积极开展便民诉讼,践行司法为民。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参加诉讼不便难题,许岭法庭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采取与当事人约定开庭时间与地点方式,为群众提供更方便、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对于外地的当事人,该庭通过邮件立案等方式,尽可能减小当事人讼累。为解决送达难问题,该庭还进一步密切了与乡、村两级组织的联系,最大限度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节省送达时间,实现有效及时送达。同时,设立法庭干警去向告知牌,公布法庭干警手机号码和去向,当法庭干警外出办案时,在公示栏上做好告知记录,方便群众随时来访来诉。

  加大对人民调解指导力度。许岭法庭进一步密切与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及乡镇、村两级组织的联系,形成了以法庭为龙头,以司法助理网络和人民调解组织为纽带的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