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举行法官遴选考试 姚玉舟在合肥考点巡考

29.10.2017  20:56

  10月28日上午,我省法官遴选考试分别在合肥、蚌埠、阜阳、宣城、池州同时举行,共有1031人参加笔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省高级法院院长张坚在合肥考点进行了巡考。

  举行法官遴选考试,是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本次考试的对象为法院内符合条件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成绩将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根据安徽省法官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省内各级法院院长(代院长)按照考核、遴选委员会审查等方式遴选;其他审判人员按照考试、考核、党组推荐、遴选委员会提出人选、提请人大任命等方式遴选。经考试、考核合格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实行办案责任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领导干部进入员额的,必须作为主审法官履行裁判职责,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