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蹲守终将“老赖”控制,执行和解案结事了

23.06.2016  18:45
 

  安徽法院网讯  被告李某在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判败诉,颍上县人民法院判决其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245474.94元。一年多来,被执行人李某不是积极配合法院,而是东躲西藏千方百计地逃避执行。执行法官锲而不舍、想方设法,采取在午休期间蹲守的方法,最终将被执行人控制并拘留,该案很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法院对该案判决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原告王某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及时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同时利用法院系统建立的“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依法查询了李某个人财产状况,没有查询到李某有银行存款、登记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执行法官只好到其经常居住地寻找被执行人,但李某早有思想准备,大门紧锁,东躲西藏,该案执行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看到申请人王某因受伤失去劳动能力,家中的主要收入来源中断,又坐在轮椅上生活不能自理,还承载着后续治疗费用的重压。执行法官李进决心采取一切执行手段,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附近蹲守,终于在2016年6月21日这天午休时间,见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并对其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但即使李某被司法拘留15天,仍不能解决矛盾纠纷和王某的生活困境,所以执行法官及时提审,耐心细致地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有关规定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肃性。

  被执行人李某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下,态度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同意与申请人执行和解,愿意一次性付给王某损失赔偿款17万元,申请人王某表示自动放弃余款,全案为清,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