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动执法 三案一日执结

27.05.2015  17:04
 

  安徽法院网讯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能动执法,在执行案件中真正做到快办案、办好案、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近日,该院在执行李某申请执行王某补偿款纠纷一案中,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促使其不仅实际履行,而且还将相关抚养费及探视权一并了结,实现了执行一案了结三案的法律效果。

  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4年6月登记结婚,2006年9月生育一女。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同时还存在家庭暴力问题。为此王某于2011年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开始分居,且夫妻感情一直未有改善。2013年4月,王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婚生之女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每月探视女儿两次,同时判决双方共有的一套房产归王某所有,其一次性补偿李某21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一直未给付补偿款,无奈,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没有给付抚养费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李某与王某因感情纠葛,在离婚后多次向王某表示,不愿意让王某与孩子见面,王某也因此不愿意给付李某补偿款及抚养费。承办法官找准双方矛盾症结后开始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苦口婆心、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经过情、理、法的思想教育,王某表示愿意支付补偿款及抚养费,并约定了支付的日期及方式,李某也承诺以后不再阻挠王某探视孩子。至此,龙子湖区法院在一日内高效执结三案,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