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官利用午休调解劳动争议纠纷

13.01.2016  19:24
 

  “小周,你们庭长怎么没来食堂吃饭?

  “他有一个劳动争议案件要调解,正在等当事人过来。

  “饭都不吃了?

  “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得迁就当事人啊!

  绩溪县人民法院食堂经常有一些干警聚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讨论审理案件时遇到的法律问题。他们有的是孤身一人考到绩溪工作的外地年轻人,有的是被工作绊住同志,而今天的午间讨论会只少了民三庭庭长许家永。下班已经半个小时了,他依然坐在冷冰冰的诉服中心接待大厅里等待当事人的到来。

  年关将近,农民工讨薪案件逐渐增多,为了处理好一起涉及27位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许家永多次联系诉讼双方,好不容易才确定了见面时间。虽然占用了午休时间,但是克服自身困难,迁就当事人一直是整个法院系统的工作传统。许家永不仅在工作安排上有讲究,在业务水平上也不含糊,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把双方说的服服帖帖,当即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27名农民工共计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