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长江学者、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张新宝教授来我校讲学

23.03.2016  17:27
  3月21日,教育部长江学者、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新宝教授,应邀来我校做了题为“民法典:中国法律人的百年法治梦”的专题学术报告会,法学院教师和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了报告会。副校长刘友忠看望了张新宝教授并介绍了我校建设和发展的情况。
  张新宝教授结合历史背景和自己参与起草民法典总则的亲身经历,全面回顾了从清末大清民律草案到中华民国民法典的制定,新中国民法典前四次起草的历程,重点介绍了目前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第五次制定工作的进展和理论界对民法总则制定争议的重点问题,阐述了自己对这些争议问题的看法。
  张新宝教授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再次启动,进展顺利。在民法总则起草过程中,理论界对于民法与商法的关系、中国特色与“德国派”、如何对待立法成果和司法解释、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篇、法人制度的构建、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使用等问题还存在着不同认识。张新宝教授认为,民法典会规定适用商法的原则规范,仍保留商事单行法;在民法总则中规定必要的人格权条文,人格权法不独立成编;坚持民法通则以来的中国特色为主,适当吸收德国等的经验,吸收司法解释的积极成果上升为法律。法工委将会公布民法总则草案,届时将征集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报告会的最后,张新宝教授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交流互动,回答了师生提出的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场面热烈。
  张新宝教授的学术报告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内容丰富、思路开阔,深入浅出,语言诙谐,会场氛围轻松活跃,师生受益匪浅。(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