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6月施行

31.05.2014  12:18

  安徽广播网5月31日讯(记者:孙成) 我国第一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将从明天(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三十四条,分别就治超责任主体、源头治超、路面治超、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总责,并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条例》对举报超限超载行为予以奖励,对收费公路治超等以往治超的薄弱环节明确了具体的举措。《条例》还明确规定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拒绝称重检测。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和拒绝称重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条例》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我省治超长效机制的建立,有望彻底扭转当前治超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