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依法治林采取有力措施收回流失林地

12.01.2015  11:07
   中国绿色时报1月12日报道(记者  王钰)  在1月9日国家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指出,国家林业局将从三方面对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排查出的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并采取有力措施收回流失林地。
  刘东生说,目前,大部分省清理排查工作基本收尾,进入处理整改阶段。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排查甄别非法侵占林地情况,积极协助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确保把各类违法侵占林地行为查处到位。对于因工业园区、土地整理等造成的违法侵占林地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调动或升迁的有关责任人要追踪问责;对于违法侵占林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林地资源破坏的政府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依法依规限期收回、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侵占的林地,从而避免因违法案件造成林地实际流失。
  刘东生强调,各地要对清理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林地保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并抓紧研究制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具体措施。要研究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严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权威性,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将规划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依据规划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抓紧划定省县两级林地和森林红线,已划定的林地和森林红线要严格遵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将林地保护管理作为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健全破坏林地资源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出台问责标准,建立完善问责机制。要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执法力量和投入,积极建立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破坏林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