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须重拳整治“为官不为”

21.04.2015  11:23
 

        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庸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涂洪长 刘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