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安徽实行河湖岸线分区管控

27.03.2017  14:05
          来源:2017-3-25 中国国土资源报
       
          本报讯(记者 洪曙光)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根据方案要求,安徽省将实行河湖岸线分区管理,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被确定为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安徽省要求,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同步实施;管理范围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可先划界,再依法依规逐步确定土地使用权属。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沿江各市要严格落实水利部、国土资源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制定长江岸线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禁止不符合河道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研究制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强化河湖采砂管理,健全采砂管理机构,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
          上述方案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安徽省全部河流和湖泊。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安徽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83.3%,淮河流域达57.5%,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到2030年,全省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安徽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