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资金“蓄水池”

27.10.2016  08:10

10月14日,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进会在石家庄召开。会议指出,河北省将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力争到2020年,科技创新领域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市县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80亿元。

增强财政科技资金供给。“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向科技创新倾斜,各级政府新增可用财力、按规定可统筹使用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新增的科技创新资金需求;支持扩大省创投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安排支出,用于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和县(区)政府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加强河北省政府投资基金与国家基金对接,力争到2020年国家在河北省设立的科技创新领域子基金规模达到50亿元。

支持各类企业提升创新能力。2017年起,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科技专项资金,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和分级奖励,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制定财政支持政策,鼓励设立科学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探索将科技创新活动政府采购纳入科技计划,利用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建立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鼓励小微企业和优秀创新团队购买检验检测、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咨询设计等科技服务。同时,遴选具备条件的专业机构并赋予其项目管理资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他们撬动企业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投入。

支持人才培养引进。省财政将统筹整合人才发展政策和资金,深入实施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培育河北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对用人单位引进“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国家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到河北省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顶尖高层次人才或团队,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资助支持,并根据人才或团队对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给予奖励。按照《河北省资助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实施方案(试行)》,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大学生进入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其中对各类、各级、各地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已有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介入的项目优先资助。

支持科技金融融合发展。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用于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探索投保贷联动试点、发展科技保险等新型融资工具,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机构。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用于落实企业上市奖励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境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境外市场上市挂牌融资,进一步提高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力争到2020年河北省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达到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