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沃尔玛被罚四十万元 罚款已全额上交市财政

04.07.2014  11:25

  3月27日,一场关于沃尔玛超市梅山路分店价格欺诈行为的听证会让不少市民眼前一亮;4月25日,沃尔玛超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被摘牌的行为更让不少消费者拍手叫好。目前这一案件又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物价局给予当事人(超市方)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全额上交市财政,这也预示着备受关注的这一案件终于完结。

  沃尔玛超市所受到的这一处罚,也是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屡查屡犯的一个结果。早在今年的1月25日,市物价局便接到消费者的举报,反映沃尔玛超市涉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经查情况属实。市物价局随即对沃尔玛超市下发了整改通知,但是沃尔玛超市对物价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采取敷衍的态度,并没有明确的整改措施,更没有整改到位。随后又有消费者举报该超市涉嫌价格欺诈违规行为,经查举报情况依然属实。3月27日,市物价局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召开了听证会。会上,检查人员在店场现场拍摄的“平价商品标识签”、“商品标价牌”照片(打印件)、机打销售小票(照片打印件)等也成为了有力的证据。会后当事人没有提交其他需要复核和重新调查取证的事项。4月25日,市物价局、市民生办的相关负责人员将该超市内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牌匾及相关设备摘下收回,意味着该超市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品资格已被取消。

  据了解,这一案件中当事人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所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并且当事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大且屡查屡犯。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市物价局给予当事人罚款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这一案件的完结,六安市物价局价监分局负责人表示:“超市的价格欺诈行为是毋庸置疑的,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也是阳光操作,证据确凿,公正执法,程序合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六安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从而更好地让价格主管部门维护国家、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