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解除 省级Ⅳ级应急响应终止

26.12.2015  11:46

  12月25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从12月26日0时起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Ⅳ级应急响应。经预测,26日至27日,全省空气质量好转,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蓝色预警解除条件。

  12月22日,我省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合肥、六安、马鞍山、芜湖、铜陵五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在201至300之间,23日仍在200以上,且气象条件不利。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3日发布省级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市采取洒水、控尘、减排等措施,展开应急相关工作。 25日,随着气象条件转好,大气污染物浓度快速下降。安徽省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12月25日16时,多地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合肥、六安等市空气质量已从重度污染好转至良好。(夏胜为)

[ 编辑: 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