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工商局蝉联安徽省文明单位

06.01.2015  19:25

  近日,省文明委正式通报表彰了安徽省文明单位,池州市工商局再次被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近年来,池州市工商局一直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内塑素质外树形象常态性工作,从四个方面狠抓创建工作。一是明晰工作责任抓创建。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发挥工商职能抓创建。坚持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全市工商系统的实际情况,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保维权工作三个方面服务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参与活动抓创建。以“三关爱”为重点,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引导、清洁家园、开展联系村扶贫济困、支持九华社区发展、加强工商窗口服务、参与网络文明传播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注重日常规范抓创建。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秩序检查评比活动,办公区等责任区域实行垃圾袋装化、绿化,重大节假节摆放盆景加以美化。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