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宗教局组织开展宗教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10.03.2016  10:06

3月5日,池州市宗教局副局长刘志荣一行3人,赴青阳慈悲禅寺、兴安寺、乔觉禅林、华严寺和天台寺下院,就寺庙僧尼管理、文明燃香、消防安全、卫生环境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暗访,为正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宗教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摸清底数。

 

春节以来,受利益驱动,九华山周边假僧假尼借佛敛财现象有所反弹,少数景点路段情况愈演愈烈。池州市从3月3日开始到5月31日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集中整治扰乱宗教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从严管束僧伽队伍。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对骗取香客、游客钱财,或到非宗教活动场所从事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一经举报,宗教团体撤销其宗教教职人员资格,收回教职人员证书,并报原备案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注销备案。严厉查处假冒宗教教职人员非法从事宗教活动,有违规活动责令停止,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是从严设置功德箱。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寺庙场所内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开展宗教活动等借教敛财行为,运用法律、行政和舆论等手段开展综合治理,依法取缔非宗教场所和非宗教团体违法违规设立的功德箱骗取钱财乱象。指导依法登记宗教团体、寺庙场所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功德箱的设立条件、具体位置、数量、日常管理和善款的收取、使用、监督等问题。

 

三是从严归口寺庙管理。对依法登记的寺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寺观“被承包”现象,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不得从事宗教活动。依法指导、监督佛教界按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严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庙,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庙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坚决制止“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错误做法。

 

四是从严规范文明燃香活动。深入落实文明燃香规定,重点整治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的行为,倡导文明节俭生态敬香,优化寺庙环境。

 

五是从严社会舆论监管。推动实行宗教教职人员、场所信息公开,功德箱信息公告制度,采用必要方式方便信众游客识别,推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宗教界、信众游客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