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四个治理”护航食品药品安全

03.04.2015  11:41

一是严惩重处敢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一大两小三重点”整治任务,强化量大面广和风险高的食品重点品种整治,深化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强化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创新机制善治理。完善案件备案、审理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约谈机制和质量安全追溯机制。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契机,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实现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试点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和大型食品经营单位风险自查报告制度,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提升能力会治理。以全面监督实施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定力。持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提高抽验工作的问题发现率、上报率、处置率。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和作风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定力和法治素养。

四是公开透明廉治理。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大监管数据和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倒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透明执法、廉洁执法。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和政务微信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行政许可机制,规范许可流程,探索建立食品药品现场核查员库,推行异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