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19.01.2015  20:37

  1月15上午,池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市十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33项民生工程、10件惠民实事实施情况和全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简政放权等情况向省驻池新闻单位和池州市媒体通报。

  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十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池州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工作,实现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注重特色发展,突出了“三区”建设;注重转型发展,突出了工业、旅游两大产业支撑;注重统筹发展,突出了人居城市、新型城镇化、美好乡村三大重点建设;注重和谐发展,突出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和美文化和法治建设。池州市十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关于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生态保护、生态管理“五大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市开发区列入首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创建省级生态市通过考核验收,全市三县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任务,列入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植树造林8.2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8.3平方公里;完成节能减排省定目标;空气质量居全省第二。

  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0亿元、增长13.1%;工业化率38.5%,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制定了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全市园区主导产业集中度达82%,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97亿元,增长18.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40亿元,增长30%,增幅全省第一。新引进电子信息产业项目27个,建成投产11个,实现产值70亿元、增长18%,初步形成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整机及电子基础材料产业链;新增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4家、企业技术研发机构8家,新认定国家级重点新产品2个,获省科技一等奖项目1个,列入全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1个,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16件、省名牌产品5个,青阳县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市委、市政府在出台实施了《关于贯彻落实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列入省“861”计划的40个文化旅游招商项目完成投资18.9亿元,新增4A级景区3个、四星级以上农家乐17个。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133.3万人次、增长20.1%,旅游收入421.9亿元,增长22.3%。九华山机场旅客吞吐量22.2万人次,池州港接待长江游轮163航次、游客13.2万人次;为此,研究制定了《池州市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齐山-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积极申报级风景名胜区;启动了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行政管理和经营相分开的原则,形成了齐山-平天湖风景区管理体制初步方案,拟组建旅游发展公司市场化运作。

  推进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建设。成立了高规格的升金湖管委会,建立了升金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了联合执法工作的目标、原则、范围、内容、执法方式,制定了巡查、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处理等配套制度,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建设了105个美好乡村示范点,其中省级34个、市县71个,完成投资1.9亿元,实施道路、绿化、亮化、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1189个。建成25个省级重点示范村,贵池区跻身“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县”行列。

  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河道采砂管理。编制了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年规划与年度实施方案,出台了池州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和建后管养办法;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5处、排涝泵站工程2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9座,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893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33座,扩挖塘坝2058口,整治沟河358条,积极推进贵池区、青阳县全国高标准农田重点县建设,全市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8.1万亩。

  推进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全年共出艇巡江581次,岸上巡查325次,出动执法人员3431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只56艘。对42处长江堆砂开展了集中整治。东至县东流镇、贵池区乌沙镇执法基地投入运行。全市三县一区内河河道采砂规划全部获批。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出台池州市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奖励办法、小微企业信用培育工程方案,九华股份IPO预披露,7家企业在“新三板”、“四板”成功挂牌;壮大国有担保公司实力,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39.1亿元、增长6.4%,为200户企业提供到期信贷周转资金15亿元。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交通银行池州分行获批设立,石台、东至扬子村镇银行开业运营;全年社会融资总量120亿元,其中银行新增投放96亿元,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31.7亿元、增长14.2%。

  整治矿山及其环境。出台了池州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方案,完成矿山环境整治19家。制定了池州市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意见,启动了34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面实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存制度,共缴存保证金1.55亿元。持续开展矿山整顿整合工作,重点加强了齐石公路沿线的整顿整合,全年共整顿整合、关闭非煤矿山企业36家。

  解决民生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主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主体已经确定,项目设计生产能力5万吨/日,总投资约2412.35万元,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审批、取水口水文勘测、节能评估、环境评价报告等工作均已完成,预计2015项目建成。居民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强化属地管理、推行重心下移,将物业管理招投标、维修资金使用、物业公司监管、资质审核等监管权限基本下放至贵池区,建立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注销了4家群众满意度低、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2家企业从三级降为暂定等级。加强老旧小区环境治理。实施了市二中教师宿舍小区、南苑新村小区、百荷小区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电机厂小区、湖滨小区和牧之路、青阳路等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全市530户以船为家渔民全部上岸安居。全市改造了16座村镇自来水厂,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的意见》,建成了81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解决了15.9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编制了《池州市清溪河、平天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对清溪河及沿岸实施了水污染治理、拆迁安置、土地复垦等综合措施,清溪河水cod浓度由10.6降至9.6,氨氮含量由0.911降至0.304,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在平天湖重要地段及周边湖汊营建小型湿地近1000亩,对上游白沙河、石马河和碧山河的水面垃圾杂物、漂浮物、淤塞物进行集中清理;实施了退田还林工程、退耕还湿工程,开展了白沙河上游农村居住环境整治工程。

  发布会通报了33项民生工程暨10件惠民实事实施情况。

  2014年池州市民生投入111.07亿元,增长11.4%;其中民生工程投入34.2亿元,占年初计划的109%,较上年增长25%。10件惠民实事筹集1.07亿元。引导社会资金7.17亿元参与民生工程建设。引导企业投资4.4亿元参与保障房建设;引导社会资本7000余万元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等小农水项目投入6164万元,群众筹资酬劳村级公益事业1000余万元;采取合作建设等模式,引导企业投资近2000万元,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就业促进工程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民生工程专项资金+整合资金+社会资金”模式,按照“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原则,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将农村清洁、一事一议、危桥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等民生工程项目与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2014年,安排专项资金1.6亿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10.26亿元,引导金融资本、企业资本、群众投入等社会资金1.88亿元,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另外,完善民生工程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民生工程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协调。

  老有所养,构筑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完成8所敬老院改扩建和1140张社会化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全市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90%以上,集中供养率70%,提前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40张养老床位目标,全市10家敬老院推行社会化养老,(东至县尧渡镇被授予“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国200个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之一)。为10183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448.8万元,补贴社会化养老260.3万元。采取“3+1+N”机制,建立“申请受理制、核查比对制、民主评议制”3项机制、完善“公示公开”外部监督机制、设置“N”条件,评定低保对象,打造阳光低保。同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居民收入同步增长机制,为5.36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07亿元。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81.82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参续保率100%,为23.13万到龄老人发放养老金1.48亿元。在全省率先执行计生特扶城乡统一标准,为全市899名计生特扶对象发放扶助金328.1万元。为1.2万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1103万元。同时构建了孤儿救助、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救助机制。

  劳有所得,构建了就业促进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资源配置等形式,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9554人参加订单式、定向培训;购买公益性岗位2545个;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定岗位172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513个,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并出台政策,对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创业服务、促进充分就业、街道(乡镇)村劳务经纪人补助等八类公共就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建设。

  病有所医,构筑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为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加强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政策衔接,石台、青阳、东至县及九华山实现并轨运行,城乡141.2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为参保对象补偿5.45亿元,大病保险补偿919万元;投入4900万元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药品零差率,对全市9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1600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手术实施473例;救治重大传染病患者2060人,城乡医疗救助5.56万人次,234例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发放精神病人药费补助289.8万元。

  住有所居,构建了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出台《池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池州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等指导性文件。保障性住房开工10019套、基本建成5155套,棚户区改造11703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657户。探索“两房并轨、租售并举”,执行保障性住房分配“三审两公示”制度,建后管养物业化管理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政府购买农房保险服务,初步建立“免保费、全覆盖、统一保”的风险分散机制,为34.8万户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上保险,为646户出险房屋赔付203万元。另外,改造农村危房6048户。

  学有所教,构建了多层次教育保障机制。投入500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上学,投入约1.4亿元,执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城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扩大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面。同时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11所乡镇公办幼儿园,推行“公建民营”模式。

  统筹发展,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市34个美好乡村建设点全面建设;完成危桥改造加固93座;“八小水利”民生工程超年度目标20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新增茶叶、渔业、森林等险种,构筑了45亿元的农业风险屏障;农村清洁工程项目乡镇全覆盖;解决了15.9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城乡公共文化场馆全部免费开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了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

  在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的同时,市里筹集1.07亿元实施10件惠民实事。免费治疗慢性血吸虫病患者和化疗对象56898人;救助因病致贫对象3085人次;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400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88件;送戏331场,送电影3024场;公交公益性补贴500万元。主城区地下管网普查暨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普查项目,分两年实施,完成投资2100万元;投入2000万元完成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及环境监测监控及预警体系建设。投入500万元,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和覆盖主城区重点部位、市区各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治安重点部位等区域视频监控点。补贴500万元,建成400亩钢架大棚蔬菜基地与600亩露天蔬菜基地。

  发布会还通报了池州市简政放权添活力,转变职能促发展情况。

  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去年5月份,由市政务中心牵头,全市开展了第七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最终保留(含承接)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15项,直接取消9项,取消后转为监管或服务项目80项,合并减少20项,下放管理层级项目14项,冻结8项。相比清理前,审批项目减少了131项,减幅53%。

  着力优化审批流程。结合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对企业设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一费清”实施流程再造,严格办理时限,实行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企业设立总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总时限最长不超过65个工作日。

  承接落实好中央和省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将国务院、省政府自2014以来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逐一梳理,最终决定由市级承接18项,下放到县区6项,其中,市级承接项目中合并9项,转变管理方式7项,新增2项。

  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经多轮审核,在确认市直41家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基数4644项基础上,目前已减少1787项,保留2857项,精简38.5%。2014年12月,市本级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启动,目前,已完成对市直有关单位责任清单的“一审”。各县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也在积极推进中,市县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于3月1日前全面公布施行。

  出台市级涉企收费清单。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池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明确我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主要内容、制度要求、配套措施和监管责任等,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终保留的市级涉企收费项目97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38项,政府性基金9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42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8项。

  推行工商登记改革。一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核心内容是“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核心内容是“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自2014年3月1日起,池州市市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截止2014年12月,全市登记在册的私营企业为11102户,与2013年年底9207户相比,净增1895户,增长20.58%;全市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59890户,与2013年年底54235户相比,净增5655户,增长10.4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53户,与去年年底995户相比,净增158户,增长15.88%。

  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取消年检、验照,实行网上年报。截止去年底,企业年报率82.78%,位居全省第一;个体工商户年报率63.88%,位居全省第四。

  2014年,全市大力推进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全程代理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关于加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代理工作站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统一制度,统一机构”的原则,完成全市三县一区的54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目标;642个行政村(社区)中,有622个行政村建成全程服务代理工作站,占应建目标的97%。

  这次新闻发布会由池州市新闻办主任尚励主持。市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陆启舟,市编办副主任姜进,市民生办主任程保东出席。(信息主要来源: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