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出台惠民殡葬政策惠及全市居民

24.11.2016  10:05


            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近日,池州市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不享有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在池州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池州籍学生和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冷藏(3日)、遗体火化、骨灰寄存(1年)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同时,对具有池州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享受丧葬补助费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城市“三无”对象,除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外,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且免费入葬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对具有池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骨灰处理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江(海)葬、深埋、骨灰撒散、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的,免除节地生态墓地安葬费或骨灰堂格位存放费;对具有池州市户籍的土葬改革区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并在公墓集中安葬的,除享受相关减免政策外,当地政府还给予其家属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所产生的殡葬服务和公墓安葬等费用,由当地财政按照核定标准据实结算。对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办理程序和经费保障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居民在办理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时,可直接向殡葬服务单位提出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财政予以保障。

            池州市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是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完善殡葬服务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对引导全市居民树立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文明殡葬等殡葬新风发挥积极作用,必将有力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

上报单位:池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刘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