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五项措施强化猪肉市场监管

23.06.2016  12:37

一是加强市场调研。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清现状,仔细查找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市场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理清思路,为下一步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猪肉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包含其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等场所)及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猪肉,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禁猪肉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所购猪肉必须持有“两证两章”,并能进行溯源。督促生产企业及有能力的经营企业、市场开办方加强对猪肉的检验检测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从快、从严查处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肉类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置群众举报、消费投诉,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猪肉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