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露中厅长主持召开第二次水毁群众住房 重建工作专题会议

26.10.2016  19:07


 


 

 

      10月20日下午,厅党组书记、厅长叶露中主持召开了第二次水毁群众住房重建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听取了三个工作组赴合肥、芜湖、安庆督查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前阶段水毁群众重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水毁群众住房重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明确了几类重建对象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会议强调当前离省政府确定的任务时限还剩40天,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水毁群众住房重建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要督促各地高度重视水毁群众住房重建工作,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分析重建对象不同情况,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出征,重点解决当前重建进度问题和相关疑难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水毁群众住房重建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要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水毁群众住房重建工作,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件大事,市、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建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全面负责重建工作的协调、督导和落实。三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要真正建立“县组织、乡为主、村服务”的重建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每一户都要有重建计划和工作台账,每一户都要有乡镇包联到户。四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毁群众住房重建工作的督查,加大督查密度,特别是对前期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大的地方要重点跟进,督促他们贯彻落实全省灾后重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前期承诺放弃建房的住户,要确认其有安全的住房。对纳入集中供养的倒房五保户,要确认已入住敬老院。五是进一步建立约谈问责机制。针对当前重建进展较慢、问题较多的地方,各地要进行重点约谈、责令检查。对11月底前不能如期完成重建任务的,要实行问责。

上报单位:救灾救济处
信息作者:救灾救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