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水口镇四举措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02.12.2016  01:01

      为进一步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提高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满意度,密切党群干 群关系,真正实现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来安县水口镇四举措进一步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抓实抓重,确保成效。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要求,实行推进“阳 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领导,纪委负责牵头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 查工作等。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一系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代 表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深化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实现公开专栏 橱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是加强监督,遏制腐败。大力推行“四议二公开”制度,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 题,必须做到及时公开,坚决杜绝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村级 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通过“阳光村务工程”的大力推行,村级大小事务能在阳光下操作,群众对村级事业的参与热情逐步 增强,真正树立起“风清气正”的新水口。

(来源:来安县水口镇政府 吴春芳  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