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07.10.2015 19:38
本文来源: 气象
命令要求,一是各单位立即进入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局领导领班制度,并按照《安徽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二是各单位要加强大风、暴雨预报以及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与交通、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了解服务需求,做好交通、山岳型旅游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四是各市气象局要按照中国气象局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做好灾情信息及突发事件等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减灾处 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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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15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