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明确2016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七项规定动作

10.08.2016  04:35

 

近日,省民委下发通知,就进一步抓好今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2016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七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二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崭新风采。三是组织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播映。四是开展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五是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着力增强宣传活动吸引力。六是开展走访慰问和扶贫济困活动,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七是继续做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宣传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完成七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推出富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一是摆好位、尽好责,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是份内事,是自身职责所在,既要努力争取外部支持,更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摆正位置,主动作为,切实把今年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好,完成好。二是开好头、起好步,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努力做到主流媒体有报道、主要街区有横幅、户外屏幕有影像、广场公园有活动。要通过多渠道多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宣传影响面,增强活动感染力,为圆满完成今年宣传月活动任务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广发动、深动员,扎实推进宣传教育全覆盖。各地要通过专题文艺晚会、民族团结题材影视放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民族政策咨询等方式,发动和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当中来,把活动触角深入到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基本知识,使宣传教育活动与干部群众面对面,无缝对接,努力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四是办实事、求实效,着力提升宣传月活动影响力。各地要通过扶贫救助、法律援助、爱心捐赠、走访慰问等方式,帮助解决各族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宣传月活动对自身带来的变化,用典型事例来影响和带动群众,从而不断增强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