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督导我省烈士褒扬工作落实情况

16.12.2014  19:42

 

 


 

      2014年12月11日至13日,民政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肖登峰率优抚安置局烈士褒扬事业处副处长史艺一行冒着严寒莅临我省督导调研烈士褒扬工作落实情况。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如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晓琳率厅优抚处、监察室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民政部督导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等地的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以及分散烈士墓集中保护等“慰烈工程”落实情况;分别听取了省、市、县贯彻落实烈士褒扬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的PPT图片演示。
      督查结束反馈情况时,民政部督导组一行对我省在落实烈士褒扬工作中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思想认识高,经费保障到位,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在贯彻落实中办发8号文件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在“慰烈工程”落实上,规划科学、设计合理、精心施工、确保质量,符合民政部要求,圆满完成了抢救保护任务;在落实优抚政策上,以政策创制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对优抚对象“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民政部督导组对我省下一步优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烈士褒扬工作作为凝聚党心、军心、民心的德政工程常抓不放;要不断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烈士褒扬等优抚工作全面发展;要切实发挥烈士陵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在弘扬烈士精神的同时,把烈士陵园打造成廉政教育阵地;要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的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全面提高烈士褒扬工作水平。

上报单位:厅优抚处
信息作者:周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