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摸底普查工作

17.03.2017  17:3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精神,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合肥、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等九市民政部门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摸底普查工作。

      一是普查全覆盖。针对去年受灾群众,特别是水毁住房重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全面普查,切实做到“四个摸清”:摸清各项救灾政策是否得到落实,摸清受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后是否纳入低保情况;摸清受灾群众因突发性、临时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是否及时得到临时救助情况;摸清受灾群众灾后遭遇疾病接受医疗救助情况等。

      二是坚持边查边改。要求各地在全面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排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做好补救措施,切实将应急救灾、过渡期救助、水毁群众住房重建等各项救灾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无盲点、全覆盖。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根据此次排查反馈情况,省厅将于3月下旬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救灾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实地核实各地自查情况,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上报单位:救灾处
信息作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