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
一是确定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目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全省平均遗体火化率达到87.5%;完成50%以上的市、县殡仪馆迁建、改扩建任务;所有县(市、区)都建有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所有乡镇均建有1座以上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省城乡居民免费享有基本殡葬服务;殡仪馆火化设备全部加装尾气处理设施;骨灰格位存放、草坪葬、江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50%。
二是强化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控。自2016年4月至10月,在全省殡葬系统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将殡葬管理服务领域职务犯罪、不正当交易、服务欺诈及违反职业道德等四方面问题做为检查及整改重点,对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轮岗制度、采购、财务岗位交流制度、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规范殡葬服务供给。要求各级各类殡葬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殡葬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价格、承诺、监督“六公开”制度和 “清单式”服务,明确区分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认真遵守殡仪接待、冷藏保存、悼念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安葬服务等操作规程。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殡仪服务机构不允许进入殡仪馆(公墓)开展殡仪经营服务业务。
四是推广节地生态安葬。会同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的实施意见》,通过推行葬式葬法改革、加快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奖补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培育生态俭约殡葬文化等举措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家庭成员合葬墓等葬式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0.6米。在土葬改革区,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
五是加强殡葬人才队伍建设。筹备殡葬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现已有260名殡仪服务员、遗体整容师等殡葬从业人员报名。选派2名殡仪服务员参加全国第二届殡仪服务员职业技能竞赛,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针对殡葬一线岗位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员老化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全省殡葬职工心理辅导服务”,由专业机构对殡葬职工的具体困难和心理冲突给予疏导,辅助殡葬职工以健康良好的心态做好本职工作;2016年,在合肥、蚌埠等地殡葬单位组织实施。
上报单位:社会事务处 |
信息作者:社会事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