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多措并举帮助扶贫对口帮扶村脱贫致富

24.10.2014  10:32

 

今年以来,省民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定点联系困难地区制度的通知》(皖北办发[2014]1号)和《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19号)要求,将石台县七都镇河口村确定为单位对口帮扶村,并创新扶贫工作思路,认真实施精准扶贫,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帮助该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省民委党组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了定点联系工作计划,并专程赴七都镇开展扶贫调研,切实推动计划落实。委机关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处室,把对口扶贫工作纳入机关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包村工作专题会议,协调研究有关问题,并结合业务工作一道布置,一道检查。

 

二是实施“双包”,开展结对帮扶。省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村里结对帮扶1户困难户,先后开展了走访慰问和调研考察,围绕“增强造血能力”的目标,制定有关措施,督促落实有关项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机关党委还与河口村党总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共同召开组织生活会,同时号召各支部和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干部包户活动,为贫困群众送温暖,办实事。为发挥河口村党支部基层战斗堡垒作用,省民委经过层层优选后,选派政策法规处李朝阳同志担任该村第一书记。

 

三是精准规划,确定帮扶项目。为增强河口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我委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20万元支持秸秆食用菌种植项目,目前已帮助8户困难户搭建了食用菌种植大棚,预计11月下旬首批菌菇可采摘;安排20万元支持朝阳特色养殖场项目,该养殖场现存栏香猪1200余头,年出栏可达2000余头,辐射带动周边15个村1000余名群众发展特色养殖,预计户均增收700-800元;指导当地党委政府从提高组织化程度入手,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同时,我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投入资金130多万元支持崇实中学运动场体育器材配套项目、河口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河口村康村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目前有关项目正在实施中。

 

下一步,省民委将继续督促有关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并提供跟踪服务,帮助贫困家庭获得稳定收益,示范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同时,认真履行“干部包户”职责,开展一对一帮扶。对于河口村反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类问题,积极协调省民委委员单位予以优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