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残联出台惠残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

28.03.2016  11:31

 

淮南市残联3月25日消息: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市残联根据国发〔2015〕52号、皖政〔2016〕25号、淮府〔2016〕10号的规定,按照皖残联〔2016〕1号文件的要求,会同财政、民政、卫计、公安、教育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任务。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全市计划补贴困难残疾人26683人(其中:一、二级21805人;三、四级4878 人)。一、二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全市计划对4454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全市计划为279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每名残儿提供康复训练经费12000元。为84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 办法规范程序。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按照补助项目的要求,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补助申请,村(社区)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填写《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县(区)残联以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并进行公示。 办法强化措施。残疾人补助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属地、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调度督查机制。坚持月调度、督查制度,通过调度、督查,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以调度督查保实施,抓进度,促成效。制定进度计划。制定《2016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表》,对3个民生工程项目分别进行细化安排,为各项目按时完成奠定基础。加强政策宣传。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惠残民生工程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惠残民生工程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加强资金管理。根据省、市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测算,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按规按序拨付,对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到位,做到“零差错”。实行公示制度。对补助任务、原则、条件、标准、程序、责任,在市残联网站公示,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绩效考核。制定考核细则,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开展惠残民生工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惠残民生工程项目按时按序保质保量完成。(淮南市残联 赵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