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座谈会在合肥召开

11.08.2015  10:53

图一为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胡向阳作重要讲话

图二为中国残联康复部副主任纳新主持会议

图三为会议现场

省残联康复处8月10日消息:2015年8月7日,中国残联在合肥召开中东部四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座谈会。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胡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座谈会由中国残联康复部副主任纳新主持,江苏、江西、湖北、安徽省残联分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和康复部负责同志及残疾人康复相关专业的权威专家共计20余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首先由安徽省残联理事长张纯和致欢迎辞,在中国残联康复部副主任纳新介绍条例征求意见稿情况后,与会人员纷纷针对条例内容提出意见。 胡向阳在认真听取各省意见后指出,康复工作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系统工程,在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和整个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他强调,出台条例对于我们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维护残疾人的康复权益,真正依法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意义重大。希望大家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条例意见的广泛征询,深入研究,贡献真知灼见,共同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早日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