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全国率先推出15条剖宫产手术“正面清单”

25.08.2015  22:01

今后生孩子,不能想剖就剖了。8月24日,记者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的 新闻 通气会上获悉,为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控制剖宫产率,安徽推出了15种剖宫产手术“正面清单”,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使得我省剖宫产率从目前的45%下降到30%的合理水平。

现状  我省剖宫产率达45%,呈上升态势

据统计,2014年我省剖宫产率平均达到40%左右,而2015年到目前为止剖宫产率已达到45%。虽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不超过15%标准,并呈上升态势。

“剖宫产应该合理利用,而不能过度使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专家介绍,剖宫产手术是帮助产妇解决难产和重症高危妊娠等紧急情况的必要分娩手段,手术本身也会增加母婴安全问题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随着二孩政策实施,很多人对一孩剖宫产的危害已有了很深的认识。”据介绍,剖宫产术后因疤痕子宫,再次妊娠有可能发生切口妊娠、妊娠期子宫破裂、凶险型前置胎盘等情形。剖宫产手术的过度使用,已经严重影响母婴安全、健康,成为增加生育经济负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主因  怕疼、为孩子提前上学

每年8月底,许多医院都会迎来一波宝宝出生潮,这其中有不少就是剖宫产的。“有时候还要排队呢。” 合肥 一家医院产科医生表示,许多家长是考虑到孩子以后入学可能“差一年”的问题,抢着让孩子在9月1日前出生。

“差一两天出生不会对宝宝身体产生什么影响,可念书要迟一年这很关键。”曾于去年8月30日选择让宝宝提前两天降临的黄小姐说,因不想宝宝学习“慢人一步”,所以家人一致决定选择剖宫产。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方向东介绍,怕痛是产妇及家人选择剖宫产的最常见因素,因为剖宫产快捷,最多只需一两个小时,而不需要从早等到晚,省去了身体和心灵的煎熬。

一名妇产科医生表示,经常遇到有些孕妇进产房之前都明确表示要自然分娩,但数个小时的煎熬,让很大一部分人最终放弃了。60多岁的市民黄女士则认为,这可能跟现代人“体质”偏弱有关,她说,二三十年前,剖宫产比较少,很多人听到这会下意识地以为可能难产。

“还有一些产妇怕顺产‘身材走样’,考虑到产后的体型恢复而选择剖宫产。”一名妇产科医生表示,曾遇到过一名孕妇临产时,根据检查和经验,她们判断认为,孕妇、胎儿等情况都适宜顺产,但是不管怎么解释,孕妇和家属仍旧坚持要剖宫产,甚至斥责医护人员。

该医生坦承,“因为害怕医疗纠纷,我们一般不会对病人进行过多的劝阻。”

新规  符合15条才实施剖宫手术

为了母婴的健康,也为了降低剖宫产手术率,我省在全国率先破题,制订了15条《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并于7月份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剖宫产手术报告和评审制度,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手术。

据了解,这15条指征包括14条医学指征(胎儿窘迫、头盆不称、产道异常、疤痕子宫、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早剥、胎位异常、巨大儿、双胎或多胎妊娠、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生殖道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妊娠合并肿瘤、脐带脱垂、羊水过少)和1条非医学指征(孕妇要求的剖宫产)。(具体见附件)

据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王海解释说,对于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要求,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对态度反应强烈,可能出现纠纷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医疗文书中附有不同分娩方式相比较的整体利弊和风险告知、心理咨询等书面材料,要有孕妇、主治医师的签名。

措施  剖宫产率过高负责人要被约谈

除了《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的强制规定,我省还将建立剖宫产手术报告、沟通和评审制度。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手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如果违反规定,科主任必须负责。

此外,我省将实施有利于平产分娩的新农合政策。将控制剖宫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等级医院评审、爱婴医院创建、医疗保健机构评先评优等。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评审,对于剖宫产手术软硬件设施不达标、剖宫产率居高不降、经评审剖宫产手术实施不合理的,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也要定期组织自评,开展剖宫产手术讨论,进行内部质量分析与整改。

省卫生计生委将对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年度剖宫产率过高且居前二位的进行约谈,并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其病历核查剖宫产指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全省通报。据王海介绍,3年内我省将实现对所有省管医疗机构剖宫产手术病历抽查评审全覆盖。

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

1.胎儿窘迫: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经阴道分娩,需要胎心监护、B超生物物理评分、脐血流监测等相关辅助检查佐证。

2.头盆不称: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阴道试产失败者。

3.产道异常:(1)骨盆显著狭窄或畸形;(2)轻度骨盆狭窄试产失败;(3)软产道畸形;(4)软产道手术史:如高位阴道完全性横膈术后、人工阴道成形术后等。(5)外阴疾病:如外阴或阴道发生严重静脉曲张者。

4.瘢痕子宫:2次及以上剖宫产手术后再次妊娠;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术穿透宫腔;前次剖宫产的手术指征在此次妊娠依然存在;本次妊娠距前次剖宫产间隔时间不足2年;有子宫切口感染愈合欠佳病史;前次剖宫产切口在子宫体部;子宫下段疤痕厚度在2mm以下。

5.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胎盘早剥:胎儿有存活可能,应监测胎心率并尽快实行急诊剖宫产手术娩出胎儿。重度胎盘早剥,胎儿已死亡,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

7.胎位异常:横位;足先露,估计胎儿体重在3500g以上,完全臀位而有不良分娩史,臀位时胎头过度仰伸;额先露、面先露;高直后位;前不均倾。

8.巨大儿:估计胎儿体重4000g且合并妊娠期糖尿病者,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估计胎儿出生体质量≥4000g而无糖尿病者,可阴道试产,但需放宽剖宫产指征。

9.双胎或多胎妊娠:第1个胎儿为非头位;复杂性双胎妊娠;连体双胎、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应行剖宫产手术。

10.孕妇存在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如合并心、脑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妊娠期急性脂肪肝、血小板减少(血小板≤50×109/L)及重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不能承受阴道分娩者。

11.生殖道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如严重的淋病、尖锐湿疣等。

12.妊娠合并肿瘤:如妊娠合并子宫颈癌、巨大的子宫颈肌瘤、子宫下段肌瘤等。

13.脐带脱垂:胎儿有存活可能,评估结果认为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应行急诊剖宫产手术以尽快挽救胎儿。

14.羊水过少:(1)羊水指数≤50mm(最大羊水深度≤20mm),且合并胎盘功能不良、胎儿窘迫,或破膜时羊水少且胎粪严重污染者,估计短时间不能结束分娩的。(2)羊水指数≤20mm。

15.孕妇要求的剖宫产:定义为足月单胎、无医学指征因孕妇要求而实行的剖宫产。对于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要求,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对态度反应强烈,可能出现纠纷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附医护人员详细告知剖宫产手术分娩与阴道分娩相比的整体利弊和风险,并提供心理咨询的书面材料,要有孕妇、主治医师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