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庭审亲历”步入常态

16.06.2014  20:56

日前,在歙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随着一声庄严而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挪用公款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手持评查表坐在旁听席,全程旁听了庭审。据悉,自“庭审亲历”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全体审委会委员亲历庭审现场已成为常态。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姚某在歙县“三违”整治办公室工作期间,因外欠债务,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本应发放给拆迁户的拆迁奖励款领走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围绕挪用数额、具体行为等方面,法庭展开了深入调查。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审委会委员们对着装举止用语是否规范、庭审过程是否严谨有序、庭审内容是否重点突出、诉讼引导是否及时适当、对待诉辩双方是否平等公正、是否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等进行了评议,既肯定庭审中的优点,也指出庭审中的不足。

庭审亲历”便于审判委员会全面掌握案情,逐步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该院院长、审委会委员陈二民指出,要将“庭审亲历”活动与常规开展的庭审评查、庭审观摩活动有机结合,并融入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 实践活动之中,以扩大活动影响助推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质量。

(李美蓉 市场星报 记者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