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剃光头”实不该 被追刑悔不及

11.04.2018  23:15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仅办理了准许采伐杉木2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在雇佣他人采伐时却将山场内的杉木、松木剃了光头,黄山市歙县绍濂乡一村民余某在被森林公安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后才幡然醒悟,自己的行为太不应该了。

  3月12日,歙县王村森林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歙县王村镇王村查获一辆运输杉木的货车,货主余某持有2立方米杉木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实际运输杉木数量也在2立方米左右,余某跨乡镇运输杉木到锯板厂锯板家用似乎是在情理之中,但余某是不是就是采伐了准备锯板的这些杉木,有没有多砍?民警决定到采伐现场核实。在会同当地乡村干部到采伐现场一看,大家惊讶地发现,余某管理的两片山场内的树木几乎被砍了个精光,现场伐倒的树木横七竖八,一片狼藉,余某采伐的树木不仅有杉木还有松木,数量远超2立方米,初步估算在10立方米之上,达到了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民警及时对余某涉嫌滥伐林木罪立案侦查。

  经查,2017年12月份,余某为了解决建房用料和老母亲的棺材料,向当地林业站申请办理了准许采伐杉木27株蓄积3.2立方米出材量2立方米规定择伐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在采伐过程中,却严重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多项规定,安排砍树人员将本户管理的“坦基坞阴边”山场内的杉木和松木悉数伐倒在山场内,并于2018年3月份雇佣他人进行整枝造材,在将部分杉木搬运下山外运到王村镇锯板厂锯板过程中被群众举报,后被王村森林派出所民警查获导致案发。经现场勘查及技术人员鉴定余某共采伐杉木139株、松木7株合计树木146株,139株杉木计材积15.5097立方米蓄积24.8156立方米; 7株松木计材积1.0727立方米蓄积1.882立方米; 146株树木合计材积16.5824立方米蓄积26.6976立方米。除去林木采伐许可证准许采伐的杉木数量和10%的允许误差,余某滥伐林木共计119株,合计材积14.3824立方米蓄积23.1776立方米。

  案件调查初期,余某对自己的行为不以为然,自己管理的山场树木自己要家用,砍光了又有什么要紧,过几年树木不就长起来了。针对余某的法盲意识,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法制教育,在民警的教育下,余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当前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里,自己不仅没有很好地保护森林资源,而是采取竭泽而渔的方式破坏了森林资源,自己的行为太不应该了。余某及时雇请他人对采伐山场进行了清理,保证伐桩今年能够萌发形成次生林,而且在伐桩稀疏处补植了杉木苗,余某表示自己要好好管理,保证两片采伐迹地尽快复绿成林,恢复林业生态功能。

  鉴于余某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歙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余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收取保证金3000元,余某涉嫌滥伐的材积14.3824立方米蓄积23.1776立方米的林木也被依法扣押,等待余某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