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微权力” 防范“微腐败”—歙县不断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21.09.2016  21:35

      2012年以来,黄山市歙县为了让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从制度建设入手,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歙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歙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构建完善的制度链。为让制度落到实处,坚持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问责,不断总结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四年多来一以贯之地强力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极大改善。制度出台以来,原先占比最高的村级财务不规范问题引发的群众反映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6年1—7月全县受理数,较2012年同期下降92%。

      健全完善制度,提升“规范性”。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程序。明确凡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都要向村民公开,其中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流水账”公开。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全县统一村务公开日。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各类惠民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乡镇必须在政府网或先锋网、县级涉农部门必须在县政务网及本单位网站同步进行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从严控制村级财务支出,报帐票据需经经手人、证明人等7人层层审核签字后,方可入帐。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务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村务公开、村干部勤廉履职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情形。乡镇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所辖村开展季度检查,建立健全乡镇、村干部联村管理责任和考核机制;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管。县领导组每季度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制度规定和开展监督检查的单位,视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知晓率”。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县纪检监察网开设“村务公开”专栏,进行专题解读。利用公开栏、宣传栏、一封信、明白卡等多种媒介展开广泛宣传,力求家喻户晓。整合制度规定和相关工作流程,编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应知应会工作手册》发放到每位乡镇、村干部手中。举办新一届村“两委”主要干部和村务监督人员培训班,由县领导和各相关县直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进行解读辅导。将制度内容纳入农委、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培训课程,常态化进行日常指导。

      狠抓督查指导,强化“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在各乡镇自行开展季督查的基础上,抽调县纪委、组织、农委、民政、财政、审计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全县28个乡镇轮流开展季度督查,察看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入账票据录入扫描情况,并随机抽查一个行政村,重点检查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事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等情况。同时,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全县183个行政村的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党员议事会成员名单和电话号码,进行电话随机抽查;并适时通过县“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点击查看,将村、乡(镇)、县三点的情况串成一线,进行相互验证,对于不吻合的地方进行责任倒查,确保工作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制度的权威性。

      严肃查纠问责,彰显“震慑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县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在乡镇、村现场反馈,责令限期改正,综合督查情况向全县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督查情况作为重要计分因素纳入乡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分值。县委、县政府还在乡镇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专列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单项考核分值3分。制度出台以来,共开展全县季度督查12次,印发通报12期,对132名乡镇、村干部进行问责。同时,县领导小组注意从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问题线索7件,形成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体合力。

      坚持典型引路,扩大“辐射面”。按照“以点带面、提升规范”的工作思路,先后在工作成效突出的富堨镇、长陔乡,2次分片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通过实地参观、观看专题记录片、听取经验介绍、开展座谈讨论等方式,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为总结成果、激励先进,2016年7月,县领导小组对村务公开工作中涌现出的富堨镇、郑村镇、长陔乡等16个先进集体和方韵萍、汪庆勇、占传明等30个先进个人进行全县通报表彰,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实现学有标杆、赶有目标,激发乡镇、村之间的比学赶超意识。

上报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基层政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