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33次常务会议

14.06.2014  09:56
  6月13日下午,市长张庆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出台提前淘汰黄标车补偿标准、承接落实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相关事宜。

  为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决定对提前淘汰黄标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给予补偿,并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意见坚持禁行为主、补偿为辅原则,并根据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分时段给予差别化补偿。淘汰补偿期自今年7月开始,为期一年半,届时所有补偿资金将由市、县(市)分级负担。

  张庆军强调,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多管齐下,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进一步改善合肥空气质量。从“”的角度来说,7月1日起市区一环内禁行黄标车;“”就是鼓励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下定决心、锲而不舍治理黄标车,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将补偿方案落到实处,加快淘汰全市各类黄标车。

  省政府今年以来分4批公布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41项,下放管理层级的23项。在承接落实后,我市市本级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由101项增加到114项。

  张庆军强调,要在确保与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无缝对接的基础上,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要对所有保留的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做到规范运行、阳光操作,全力营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会议还听取并讨论通过了《关于规范和促进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