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池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1月9日上午,在池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式上,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经济和预算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场向宪法宣誓。这是池州市首次在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仪式。《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于2015年12月1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当选的池州市市长雍成瀚是安徽正式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以来省内首个面向宪法宣誓就职的市长。
宣誓采用集体宣誓的形式,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集体宣誓人为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市长雍成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康以及6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二批集体宣誓人为8名市人大经济和预算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雍成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经济和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汪方应分别担任领誓人。 仪式上,宣誓人站在主席台前,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带领大家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参会全体代表和与会人员共同见证了这一庄严时刻。代表们纷纷认为,向宪法宣誓,能进一步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后的工作当中。(池州市人大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