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 中秋节前治“老赖”

20.09.2016  03:36
 

  安徽法院网讯  中秋佳节,本是合家团圆的日子,但对那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们而言,这个中秋节要在看守所过节了!

  王其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高某应向王某履行2454000元;郭某君与高某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高某庆应向郭某君履行3820000元,高某庆与高某系兄妹关系。案件立案执行后,二人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不如实申报财产。9月14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执行法官+司法警察”联合执行工作模式,快速组织执行人员和法警,依法拘留了两名“老赖”。此举意在利用中秋一家团圆的节日氛围,突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的“老赖”们心理防线,督促“老赖”及时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今年以来,宿州中院为攻坚执行,努力缩短执行“最后一公里”,通过对多名被执行人实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惩治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