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法庭讼争 拒不还款遭强执

14.10.2015  10:05
 

  安徽法院网讯  “感谢界首执行法官为俺要回了货款。”日前,当申请人林某拿到久违的1.89万元货款后,握着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动情地连声道谢。

  家住界首市沙南某村的王某是粮食购销经营户。2011年10月12日,林某将8878.5公斤玉米以每公斤2.14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付款,给林某出具欠条一张。后因生意亏了本,王某便将粮食购销生意盘给了他人,全家人外出另谋发展。为索要货款,林某多次打电话给王某,起初王某还与林某电话联系,不料,时隔不久王某便换了手机号码,林某再也无法联系上王某。无奈之下,林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支付欠款,法院依法支持了林某的诉求,判令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林某购粮款1.89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既找不到王某本人,也没有查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此案成了执行不能的积案。

  日前,界首法院执行法官获悉王某回家的信息,立即赶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面对前来执行的法院干警,王某百般抵赖拒不还款。针对王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该院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看到法院动了真格,王某的态度陡变,当即电告家人筹钱还款,并于当日中午将所欠货款全部还清。至此,这起拖了四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圆满执结。